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新亚高农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新亚高农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新亚高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新亚高农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于中山市南区上塘龙竹一街2号C幢1-2层(东经113°21′19.40″,北纬22°28′23.00″),本项目主要从事加工、销售:蔬菜。用地面积1500m²,建筑面积约2500m²。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5%。现有员工40人,年产净菜1800吨、制冰216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中嘉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由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菜渣堆放、污水回用及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1、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A、选用质量过关的低噪声设备。B、设备安装上要尽量减少部件的撞击与摩擦,正确校准中心,搞好动质平稳等。C、设置减振基座,减少振动产生的噪声及传播,设备连接处尽量使用柔性连接,与建筑的连接处均采用减振处理。D、在空压机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合适的消声元件;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并在风、烟管道上适当设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减少流动噪声及相应引起的振动噪声和振动噪声的传递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
2、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措施:A、本项目主要设备放置在标准厂房内,利用厂房阻隔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同时对设备采取减振处理及噪声级较大的设备单独设置围挡等措施。B对与高噪声的设备,可单独设置隔声围挡,减少其噪声通过窗户传播;C控制合理的车间窗户面积,靠近居民的一侧安装具有一定隔声效果的隔声窗、隔声门。D、项目在靠近居民的西侧,设置隔音墙声屏障,建议四周设置隔声百叶窗、吸声板等辅助设施。
3、管理措施:A、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和设备润滑度,减少摩擦噪音,在运行过程中,经常维护设备,使其保持最佳状态,降低因设备磨损产生的噪声。B、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C、在布局上,项目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尽可能远离居民区,项目将靠近居民的一侧安排为仓库区,在仓库内装卸过程,加强管理,轻拿轻放,以避免产生碰撞过程瞬时高噪声;D、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本项目在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处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排放噪声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厂界达标,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收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①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生产废料:主要为废弃菜渣,厂家统一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③污泥:项目清洗废水治理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各类蔬菜及泥土成分沉渣,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不属于其中类别,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产生的污泥可作为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上述固废在最终处置前需在厂内暂存一段时间,建设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2日~2019年4月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新亚高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2499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