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黄圃镇金濠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竣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镇金濠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黄圃镇金濠玻璃工艺厂
建设概况:中山市黄圃镇金濠玻璃工艺厂扩建前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圃灵路(大雁村经济联社厂区第4幢首层厂房)(北纬N22°45′28.13″ 东经E113°22′3.28″),总投资120万元,用地面积2850m²,建筑面积2850m²。公司有职工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员工不在厂内吃住。项目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玻璃工艺制品。年产玻璃工艺制品20万件。建设单位增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于原厂址增加一台钢化炉进行扩建,原辅材料消耗和产品产量不变、员工人数不变。
扩建后产品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批复产品数量(年产量) |
实际产品数量(年产量) |
1 |
玻璃工艺制品 |
20万件 |
20万件 |
主要原材料及年用量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扩建前 |
扩建项目 |
增减量 |
实际用量 |
1 |
玻璃原片 |
30万平方米 |
30万平方米 |
0 |
30万平方米 |
2 |
环保油性油墨 |
1.5吨 |
0 |
-1.5吨 |
0 |
3 |
洗网水 |
0.75吨 |
0 |
-0.75吨 |
0 |
4 |
水性油墨 |
0 |
1.5吨 |
+1.5吨 |
1.5吨 |
5 |
手工印刷网版 |
0 |
100个 |
+100个 |
100个 |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扩建前数量 |
扩建后数量 |
增减量 |
实际数量 |
1 |
清洗机 |
2台 |
2台 |
0 |
2台 |
2 |
钻孔机 |
8台 |
8台 |
0 |
8台 |
3 |
倒角机 |
7台 |
7台 |
0 |
7台 |
4 |
磨边机 |
7台 |
7台 |
0 |
7台 |
5 |
抛光机 |
4台 |
4台 |
0 |
4台 |
6 |
钢化线 |
1条 (主要由1台电钢化炉和1条输送线组成) |
1条 (主要由2台电钢化炉和1条输送线组成) |
+1台 (电钢化炉) |
1条 (主要由2台电钢化炉和1条输送线组成) |
7 |
手工丝印台 (1.2米×1.2米×0.8米) |
8张 |
8张 |
0 |
8张 |
8 |
三级沉淀池 (7米×2米×1.2米) |
1个 |
1个 |
0 |
1个 |
生产工艺流程:玻璃原片→开介→倒角→磨边、抛光→钻孔→清洗→丝印→自然晾干→钢化→成品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冷却废水(10吨/年)和网版清洗废水(3吨/年)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丝印及自然晾干工序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钢化工序烟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网版、含油墨废抹布、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处置;废玻璃边角料及沉淀池沉渣外售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6月1日~2019年12月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黄圃镇金濠玻璃工艺厂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圃灵路
联系人:吴伟洪
电话:1359059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