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科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日)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科美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科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科美电器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神飞路7号(北纬N22°44′55.56″ 东经E113°20′52.77″),用地面积2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2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塑料制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阳极氧化、酸洗磷化等工序,不含喷涂或喷漆工序;不含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塑料制品制造,不含废旧塑料加工再生),年产注塑塑料制品10万套、塑料烟管10万条、燃气灶2万套、燃气热水器2万台、吸油烟机1万台、净水器1万台、铝箔烟管5万条、模具50套(厂内自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成型及挤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FQ-25552)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箱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品检工序燃液化石油气废气(FQ-25553)经过有效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投料混合工序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④模具机加工工序粉尘加强作业区域通风性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使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注塑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以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震动噪声的产生;
②项目厂区外墙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优质产品,同时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各作业区采取错位方式进行设置,避免大量设备设施平行设置,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叠加效果;
③日常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段不安排生产作业,安排专业人员积极做好项目内各项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在正常工况下工作,避免不良工况下高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不合格品破碎后重复利用;
②原材料的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
③项目营运期产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科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厂长
联系电话:1392828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