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众旺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众旺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众旺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众旺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大车工业园东桠片区3号厂房(北纬22°31′41.08″东经113°29′29.80″),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89.2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年产锂电池1400万个。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清洗废水委托给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①(正极涂布废气经过NMP回收装置)(负极涂布废气、注电解液工序废气、二次封口废气经过收集管道)汇入离心风机经过活性炭吸附箱后经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食堂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管道20米高空排放。
③喷码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原料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②废铜箔/铝箔、废隔膜、废极耳、废铝塑膜、废胶纸以及一般物品包装废弃物交由公司回收处理;
③粉尘颗粒物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⑤运营期产生废电池、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正/负极片、NMP冷凝液、废活性炭、废墨水罐、废溶剂罐等危险废物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1月1日~2019年5月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众旺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经理
联系电话:181253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