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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辆汽车及10万辆摩托车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点击:2412  添加时间:2021-01-11 11:16:00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辆汽车及10万辆摩托车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于2020722日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20001981069182001X}20208月开始设备调试。

20208月,受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辆汽车及10万辆摩托车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该单位接受委托后,派员对本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资料,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该保护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20827日~2020828日进行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辆汽车及10万辆摩托车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验字)20200903001】。

2020917日,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中山市东升镇富民大道富德路5号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形成了验收组意见。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体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期间,生产运行工况满足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根据《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2万辆汽车及10万辆摩托车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1111日至202125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邮箱:38470059@qq.com 

联系电话:13178625700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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