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换进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中(南府)环建表(2021)0050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在原有厂房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主要为:
(1)产品:扩建部分新增产品为稳定二氧化氯杀菌剂2.5t/a、消毒酒精100t/a、免洗手酒精啫喱10t/a、驱蚊液24t/a、电热蚊香液4.0t/a、电热蚊香片0.5t/a、杀蟑胶饵80t/a、消毒粉30t/a、机洗餐具清洁剂114.0t/a、保湿水75.0t/a、防晒剂8.0t/a、自挥发杀虫剂50.0t/a、粘虫(鼠)胶49t/a。
(2)工艺、设备:扩建部分生产工艺主要为单纯混合、分装,生产设备均为本次扩建新增,不依托原有产品的生产设备。另扩建前产品粘鼠胶引诱包均为外购,本次扩建对粘鼠胶生产工艺进行扩建(扩建了引诱包生产工艺),扩建后粘鼠胶更名为粘虫(鼠)胶,
(3)污染治理设施:扩建部分废气治理设施均为本次新增,不依托原有项目污染治理设施。
(4)项目组成:扩建部分依托原有项目车间,并将原有项目丙类仓库作为丙二车间(丙类仓库共4层,扩建后丙类仓库一楼、二楼作为生产车间,三楼、四楼继续用作仓库),用于自挥发驱虫剂生产车间、杀蟑胶饵包装车间及仓库等用途。
本项目扩建建后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扩建后用地面积不变,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687.46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竣工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2年5月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丙一车间称量配料、投料、装袋、搅拌、研磨、激光打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2)丙一车间熔胶、涂胶工序废气和搅拌、灌装工序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效治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
(3)丙二车间激光打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4)甲类车间称量配料、投料工序废气,配制搅拌、灌装、搅拌、滴片工序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效治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安装,部分设备进行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通过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通过生产车间的墙体、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进行隔声,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70235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