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换进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一期)【中(南府)环建表(2022)0004号】的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因业务需要,项目搬迁至中山市南朗镇花果山B栋厂房,并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1、技改了产品,搬迁前项目产品为PP胶袋、PE胶袋,搬迁后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塑料薄膜;2、技改生产工艺:搬迁前PP胶袋、PE胶袋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均不再使用,搬迁后生产工艺主要塑料薄膜的吹膜、印刷工艺及相应生产设备。
搬迁技改后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用地面积1650平方米,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年产塑料薄膜299.2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②生产废水(印刷机清洗废水、挤出工序直接冷却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已设置待转移废水暂存设施,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等的要求,废水以明管或人工转移的方式排入废水暂存设施。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吹膜、挤出、印刷工序废气(FQ-006056):项目在吹膜机、挤出机、印刷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安装,部分设备进行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通过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通过生产车间的墙体、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进行隔声,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性包装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收集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废机油及机油桶、含机油、油墨的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油墨包装物、废铜版、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内,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94171305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13日
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