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换进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中研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类产品6万吨异地扩建项目(一期)【中(南府)环建表(2022)0049号】的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中研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类产品6万吨异地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中研化妆品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中山中研化妆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化妆品。项目投资53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600万元,占地面积46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96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纯水制备所产生的浓水,其中一部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三级化粪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部分用于车间地面清洁,清洁后的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生产废水(含清洗地面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废气治理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输送均依托车间预留的废水收集管道输送至废水贮存及处理设施,设施已落实防渗漏等措施。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蒸汽发生器燃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所采购的蒸汽发生器为国内先进的设备,设备性能优异,满足低氮燃烧的要求,所产生的燃烧废气采用专用密闭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治理后,通过1根5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投料、搅拌、搅拌加热、乳化、均质、出料、灌装、喷码工序废气:搅拌加热、乳化、均质等工序均设置于密闭的洁净车间中,进出口设封闭门,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车间+车间顶置集气管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2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实验室粉尘废气:部分实验室主要用于颗粒状或粉状材料的研发分析,主要产生粉尘废气,实验室均为密闭间,且设置了密闭通风橱,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密闭间或通风橱收集,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设施治理后,通过1根4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实验室有机废气:部分实验室主要用于有机类化学研发分析,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实验室均为密闭间,且设置了密闭通风橱,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间或通风橱收集,所收集的废气经过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4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⑤实验室阳性对照间废气:本项目阳性对照间设置2个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产生含菌气溶胶废气,安全柜设施废气收集管道,废气密闭收集,收集后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通过1根40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主要治理工艺池体(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等)均为埋地式设置,达到密闭要求,并配置风机及专用管道对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2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
⑦称量、配料工序设置于独立的密闭车间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口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安装,部分设备进行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通过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通过生产车间的墙体、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进行隔声,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项目营运期产生一般性包装废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收集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项目营运期产生化学原材料包装物、水性油墨桶、机油桶、含水性油墨/油相物质的废抹布、废机油、含机油的废抹布/手套、实验室检验废液、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试剂瓶、玻璃器皿、废药品包装物、实验室防护用品及实验室废抹布手套、废滤渣、培养基废物)、废碱液、废饱和活性炭、废过滤棉、废 UV 灯管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内,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中研化妆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3297046822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