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换进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盛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灯饰灯罩制造扩建项目(一期)【中(民)环建表(2024)0039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盛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灯饰灯罩制造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盛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迎合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增加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使用原项目厂房空置区域进行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主要从事灯饰灯罩的生产与销售,年产灯饰灯罩200吨。
扩建内容:
1、扩建项目产品灯饰灯罩200吨。
2、扩建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3、扩建产品所涉及的生产及辅助设备。
扩建后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接源村接福路238号A10A幢一楼,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约29万元,总占地面积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8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饰灯罩的生产与销售,年产灯饰灯罩26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8月2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②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烘料、注色、熔化挤出、冷却工序有机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投料、拌料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③切割、裁切、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安装,部分设备进行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通过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通过生产车间的墙体、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进行隔声,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由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盛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4989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