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换进该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广核中山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南府)环建表(2023)0022号】的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广核中山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清路30号之一01号建设中广核中山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液态金属热工实验装置群、液态金属整体性实验装置群、液态金属水力学实验装置群、液态金属综合测试实验装置群、铅铋氧控分析试验平台、铅铋净化分析试验平台、铅铋核素迁移分析试验平台、电池片研发、电池堆集成、小样品加工系统、一回路冷却剂化学模拟实验、堆内外核素化学形态及迁移行为研究实验、核素化学形态及分离富集行为研究实验、厂外核素化学形态及迁移行为研究实验、屏蔽材料制备平台、防护材料制备平台、材料表征及装备验证平台、LBE 去除及源项去除平台、铅铋堆不锈钢阻氚涂层制备研究实验平台、铅铋堆源项控制及屏蔽研究实验台架、先进废物气化熔融装置-气化装置、先进废物气化熔融装置-熔融装置、超级压缩技术性能试验台架等研发;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为7166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72641.86平方米,本次验收范围为液态金属热工实验装置群和液态金属综合测试实验装置群及其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②液态实验装置废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冷却废水采用“废水收集池+袋式过滤器+中间水箱+多介质过滤器+超滤膜系统+反渗透膜系统+除硼树脂系统”工艺,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反渗透膜反冲洗工序,不外排。
③去离子制备系统尾水、废水处理设施反渗透膜反冲洗水(WS-004789)及浓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液态金属热工实验装置群废气(FQ-011964)采用过滤器排出口管道密闭收集处理(风量为10000m³/h,收集效率95%),铅铋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接入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40米。
②液态金属综合测试实验装置群废气(FQ-011965)采用过滤器排出口管道密闭收集处理(风量为10000m³/h,收集效率95%),铅铋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接入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40米。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的安装,部分设备进行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同时通过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通过生产车间的墙体、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进行隔声,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向外传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装卸过程的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临时贮存场所内,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具体如下: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机油、含铅废液、喷淋废液、废弃抹布/手套、废包装罐、废过滤器、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内,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已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产生废包装材料、去离子水系统制备去离子产生的废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收集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金锋
联系电话:1856628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