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精一机械(中山)有限公司年产通用设备1000台、涂装自动化生产线5条新建项目(一期)【中(港)环建表(2025)0034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精一机械(中山)有限公司年产通用设备1000台、涂装自动化生产线5条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精一机械(中山)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
精一机械(中山)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20号5幢,项目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用地面积为88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884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9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喷漆工序、去油污工序、调漆、喷枪清洗、喷漆后晾干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所有废气采用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气旋喷淋除湿塔+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有组织排放。
②机加工工序无组织排放。
③开料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焊接工序无组织排放。
⑤打磨工序布袋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并适当在部分设备的机底座加设防振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委托给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精一机械(中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802218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