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昊镱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家具3.3 万件新建项目(一期)【中(板)环建表(2026)0025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昊镱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家具3.3 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昊镱家具有限公司
3、建设情况:
中山市昊镱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家具3.3 万件新建项目建于中山市板芙镇锦绣路3号第二栋。项目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年产木质椅子2万件、木质桌子5千件、木质柜子2千件、木质台面2千件、木质台架1千件、几类1千件、沙发1千件、床1千件,合计家具3.3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9月14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漆、晾干工序均设置在单层密闭负压车间内经密闭负压收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晾干工序废气一并引入“水喷淋+除湿+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共设2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
(2)打磨工序废气经水帘除尘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并适当在部分设备的机底座加设防振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委托给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昊镱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8022185172